前一陣子去參加了一場台北市廣告工會舉辦的演講,題目是『公平交易法對虛偽不實表示或表徵行為之規範』。光聽這個名字已經夠睏的了,加上演講時間定在一個陰雨綿綿讓人寧被扣薪也要賴床的寒冷清晨八點鐘,幸好我是一個奉公守法聽話乖巧的好員工,內心雖有兩千萬個不願意,暗自咒罵這種爛時間爛安排爛題目,出場時臉上卻表現出精神奕奕滿心期待好渴望的神情,『嗨!大家早啊』『聽說這演講很精采呢!』當大家的倦意似乎被我硬撐的亢奮而漸漸沖淡時,我卻早已鎖定了角落的一席沙發椅,當演講人一開口致詞,氣氛安靜下來,我就準備繼續做我的大夢了。但是出忽意料之外的,從始至終我一直保持著清醒,而且還比誰都專心的投入此主題,越聽越有味,啟發了我一些想法。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下演講中頗耐人尋味的內容。
公平交易(Fair Trade)在台灣是有法律在規範的,而此法律稱之為『公平交易法』(不說你一定不知道)。它的範圍十分廣泛,而這次演講專題集中在商品廣告傳撥的公平交易規範,很多廠商為達到銷售目的,常利用誇大不實或誤導消費者的廣告去做促銷,而其實這些廣告商已經有心或無意的觸犯了公平交易法。
根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第二項:『事業對於載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注意,重點是在(一)『虛偽不實』,以及(二)『引人錯誤』這兩串字。拿一個廣告來說(不管電視或平面),可能出現四種情形:
第一種當然就是正當規矩,沒有以上這兩個問題,那麼快快樂樂的撥出、平平安安的收成,一團和氣大家都好。
第二種是廣告商不顧一切睜眼說瞎話的矇騙觀眾,這倒也乾脆俐落,只要做好吞下高達五千萬的罰金的心理準備。
剩下的兩種比較難在法律上伺候,拿第三種情形來說,如果一個廣告只有『虛偽不實』卻沒有『引人錯誤』呢?舉例一個汽車的電視廣告,駕駛者開著開著就開上了天空,汽車商為了突顯此車的舒適感及優越感,刻意誇大了其車的特點,此廣告確實是虛偽不實的,因為車子再棒也不可能當飛機來開,沒有觀眾笨到會被誤導,所以並沒有觸犯第二條,也因此可以勉強閃過法律的制裁。
比較令人頭痛的是第四種,所有用的廣告詞句都是真實正確的,但是結果卻會引人錯誤,有這種廣告嗎?有,而且還很多,舉個奶粉的例子,某廠牌的奶粉為了顯示他們的產品是箇中翹楚,所以採用一種具侵略性的廣告攻擊他們的競爭者,文宣如下:『大X寶的奶粉都是從紐西蘭進口的』『紐西蘭的奶粉都是工業用的奶粉』『工業用的奶粉都是給豬狗貓這些動物喝的』,換句話說也就是給畜生喝的,身為畜生之首的我們看到了這些廣告詞當然不再願意購買紐西蘭奶粉,至死抵抗淪落與畜生共飲的情景。
由此可見,狡猾的不肖商人利用一些事實,技術性的文字排版,巧妙地佈下引人錯誤的陷阱以達到產品促銷的目的。諸如此類令人不齒的廣告手法在社會上不勝枚舉,延年遞增,更有卑劣的商人捏造事實裝老實、扭曲真相造假象,只為了成功售出需要如此下流包裝的產品給那些自以為是自命清高的笨蛋消費者,而政府為了保護這群龐大的笨蛋人口才成立了公平交易法來牴觸這類不實的促銷手段,以免民眾買了物低所值的產品。
聽起來很有保障,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台商更高了三丈,加上此法律剛成立不久未成氣候漏洞百出,不實廣告在社會上仍大搖大擺的大行其道,目中無人、視王法如糞土。被警告就修業個兩天避一避風頭,若不幸又被逮罰個十萬八萬也不痛不癢,反正大鈔已經平安入庫了。
一個真實的案例如下,一個人為了要打贏一場官司,就找上了一個留美的大律師,這位大律師的來頭可不小,精美的名片上印著五六個德高望重的頭銜,又是紐約大學法律碩士,又是柏克萊大學公共關係博士,他老兄還是中華民國律師工會的榮譽會長,兼任台大法律系教授,榮獲無數的獎項甚至被稱為大中華律師之光,對於一般的小案件,應是易如反掌包君滿意。於是乎,此客戶看在如此顯赫的背景之下,心甘情願的付了一大筆錢把生命託付給他,聽起來像是一樁挺公平的交易,結果當然結果不是預期的,官司輸的一敗塗地,為什麼?套一句最近的歌詞:『因為他在放屁!』但更可笑的是竟然還有人會去相信,花錢去聞他的屁,最後也是移送法辦,靠公平交易法來主持正義才解決。
記得前一陣子著名的作家苦X先生為一家礦泉水做廣告,廣告內容明顯隱射別家礦泉水品質比較劣等,刻意批評其他競爭者的產品。如此貶低他人來提高自己的廣告是最沒水準的,你知道他們的礦泉水叫什麼嗎?叫『有水準』。哈哈哈,諷刺喔,諷刺到了極點喔!
最近廣受爭議的美容廣告用王瞳的稚嫩來強調青春的魔力和『返老還童』的能力來誘惑女性消費者,廣告拍的非常的唯美,連我看了都怦然心動。此廣告觸犯了那兩點法規嗎?我認為沒有,此廣告手法非常之高明,顯然有經過高人指點。它絕對沒有引人錯誤,王瞳的美顏的確讓祖母感嘆不已祖父躍躍欲試,他也沒有誇大不實,女主角活生生就是一個美人胚子,並不是因為用了此產品才從肥婆醜八怪變身成國民美少女。但問題就出在它並無牽涉任何與『返老還童』主題的有關敘述或產品介紹,純粹只是充滿美感含有濃烈藝術氣息,帶給女性同胞無限想像空間的另一個屁。
不實廣告處處可見,從『榮獲食品評鑑會金牌獎』的鮪魚糖,『電力可多五倍』的鹼性電池,到『絕佳的好戲,收視的第一,最多人選擇的八點檔』,到『美國加州政府,洛杉磯市政府聯合主辦』的青少年夏令營,真是無奇不有、讓人啼笑皆非。
其中有一個比較特殊的例子就是泡麵,豐富多料牛肉鮮美大塊的包裝,讓人了解什麼才叫虛偽不實引人上當,可是它卻在懲罰名單之外,實在令人不解。公平交易委員會給的答案是:『因為全世界的泡麵都是一個樣』,這個答案我實在不能茍同,為什麼台灣的法律要跟著人家走呢?你放過泡麵商那飲料商怎麼辦?零食商也會有話要說啊,那豈非失去了公平性,沒有了公平,又何以主持公平交易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