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9年美國舊金山淘金熱,有個人叫做李維.史特勞斯(Levi Strauss)沒去淘,他發明了牛仔褲,賣給那些淘金者,別人有沒有淘到金不關他事,他只負責賣牛仔褲來穩穩的賺。網路產業蓬勃發展,跟當年淘金一樣,同樣是賺錢,有些商人選擇不做網站,而是提供工具和火力給那些人,這類沒有自家網站,而幫助別人製作、經營、服務網站的業者,我統稱為「網路技術服務」商,識時務者為俊傑,現在流行什麼、客戶想要什麼,他們就提供什麼,夢想放兩邊,現金擺中間,這個生意模式雖比較保守,但賺的錢不見得比較少,而且承擔的風險小,只要有固定配合的客源和專業的技能,很多一人公司就能有不錯的獲利。
一般常見的服務商包括:
技術支援
幫人架網站、設計網頁、平面視覺、主機代管、做facebook或手機app,他們也許自稱網路公司,但事實只是網路公司的「代工商」,就像鴻海幫蘋果代工,你不會認為他是手機公司一樣,這類「技術服務」的專案公司多如牛毛,品質參差不齊,還有一些是自架網站失敗後被迫轉型,轉型來接別人case維生的,只要公司有客源,員工有技術,網路產業相關的案子接不完,因為太多人想做網站又苦無技術,他們只好外包給這些服務商。
接專案的公司優點在於穩穩賺錢,客戶產品賣不賣、網站起不起得來,結果與他無關,因為想賺錢的人太多,能自己做出來的人太少,所以專案製作公司不會餓死,只要有固定配合的客源,加上把握住不時興起的新潮流(如facebook、平板或手機app),其實當個鴻海有什麼不好?唯二的缺點可能只有「累」和「無趣」,因為代工是辛苦錢,多賺多累,靠少數的客戶吃飯,而不是靠多數的網友獲利。很多網站製作公司會願意提撥部分時間出來搞自有商品,嘗試走出這無法長久下去的代工模式,但有人剛好相反,是因為自有商品無法獲利,理想不敵現實,才決定以賺錢優先來接專案,不管如何,網路淘金會持續熱下去,牛仔褲也一定可以繼續賣,若你跟得上流行的話。
政府機關也是你的潛在客戶,通常一個標案都可能有數百萬的預算,你若接下來一整年的營收都夠了,甚至再外包出去賺差價都OK,只要盯好進度就行。很多專案公司專門玩政府標案,因為裡面的油水多,作品要求也不高,反正這筆預算播下來就得花掉,平常跟key man打好關係,關鍵的時刻送個”水果籃”,自然就水到渠成,什麼意思?不要問,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