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有次無名小站的部落客聚會,我受邀出席發表簡短演說,同天認識了許多優秀的部落客,而後馬克來上我的課變成朋友,一起喝酒吃熱炒玩poker等,他出書我幫他寫序,主持他第一本第一場的簽書會,對我來說馬克不僅是一個部落客,而是一個可以交心的好朋友,彼此在自己努力的方向上相互支持。
[第一題] 依你的才能,應該可以有份很優渥的薪水,或是當個很棒的SOHO,為何想寫部落格?
馬:我在廣告公司待了五年,後來自己創業辦公司,原本就是想做網路行銷,接接一些設計的案子,當上班或是做SOHO,都是去做「別人喜歡的東西」,客戶想要的東西,但其實創作者會想做「自己喜歡的東西」,所以寫部落格一開始只是想無拘無束地做自己的作品,想寫什麼想什麼,但後來才發現一旦開始做大,其實也不太可能無拘無束,不過至少「馬克」是自己的東西。從2008年8月開始,工作空閒時間就畫馬克,後來反應很好,我們就決定將公司轉型,專心來打造馬克這品牌。
暢:所以馬克的原型是誰?
馬:其實參考很多人,也有我部份影子,但參考最多的是我一個同事,一個女性工程師,很好很nice的一個人、好脾氣、逆來順受的個性,就活生生的馬克個性。
暢:所以馬克的外型這幾年來有變過嗎?
馬:從來沒有,同一個「檔案」我從沒改過,哈哈,有次簽書會讀者要我當場畫馬克,我怎麼畫都不太像,哈哈,因為太久了。
[第二題] 可否談談你的作業流程,你是怎麼產出這麼多內容?又多又快又好?
馬:網路速度很快,必須要不斷地更新,所以必須找到最有效率方式,那就是「模組化」。我把馬克所有的表情、姿勢、動作,和所有的人物、場景、服裝、道具等全都模組化了,變成一個個向量檔,以方便後續調整。我花最多時間是在想內容,想故事,真正在「畫」的執行上是很快的,當我想一個故事出來,看需要什麼表情、姿勢、場景,就從資料庫裡抓出來,然後整合出一篇創作。
暢:你用什麼軟體?都是你自己畫嗎?
馬:我用illustator,說來好笑,當初跟adobe合作時是用本名合作,但後來「馬克」比我本人還紅,他們就要求我用「馬克」這個身分出席代言。我現在有兩個助手幫忙繪圖,我想故事,寫腳本,畫分鏡草圖,然後交給助手去拚,我再做最後調整,所以流程是我想故事,她們畫,我來收尾,但收尾其實不容易,很多時候他們只能做到百分之八十,有百分之二十是她們做不到的。
暢:百分之二十她們做不到?是技法上做不到、軟體不熟悉還是?
馬:不是,是觀念,例如一張圖的layout、構圖、配色、底圖的質材、光要從哪裡下等等,這些都需要經驗,還好她們有越來越成熟,我就比較多時間去發想。
暢:超專業的!那文案的部分又是誰寫的?
馬:大部分是我寫的,但我有個專任的文案人員幫我先收集資料,包括社會時事,網路流行、網友觀察等,我消化以後就開始寫文字腳本,「梗」就會同時冒出來,例如報導說「上班族期待的十件事情」,期待週五、期待午餐、期待年終獎金等,我就要去想一個故事,然後把它們串連起來,用幽默的方式呈現。所以我大部分時間都找題材想梗,最後才畫,畫是最快的,但「想」是最難的。
[第三題] 多年來工作上的歷練是否成就了「馬克」的成功?
馬:絕對有,創作的初期都是我自己的職場經驗值,因為我在廣告業工作,跟很多產業打交道,飲料、汽車、科技,我會看到各式各樣產業的人,創作者都很喜歡觀察,所以一開始這些自身經驗都是重要來源。到了後期自己的經驗值用光了,就去看別人,或努力收集資料,然後結合自己的經驗去做整合。
暢:我看你偶爾會要求網友投稿,這是否也是一種群眾貢獻的靈感來源呢?
馬:是,但事實上100則裡面可能只有1則能用,另外99則都大同小異,因為每個人時空背景不同,也許當下好笑,但別人就不一定有共鳴,不那麼特別的觀點或說法,最後還是我辛苦的去收。很多時候,我會自己去看網友留言,或臉書上的狀態或回應,那還比較真實,我覺得應該訓練出一個人或團隊,來解決怎麼樣找出好東西。
暢:你曾經有過「代筆部落客」這企劃,我也有代筆過,當時的目的是?
馬:第一當然是求新求變,第二,我發現台灣的創作者是很零散的,之間交流也不是太緊密,大家都各忙自己的,尤其是我這一代靠部落格起家的,我非常誠心的希望可以彼此交流,互相幫忙,就行銷的立場上是可以一加一大於二的,可惜最後還是不如人意,反而我發現年輕一代的創作者就很團結,他們像是一個聯盟,表面上在網路上是互嗆,你畫我的圖故意虧你,你反過來這樣做,其實都在互導流量,效果非常好。
暢:部落客不也一樣,不但各忙各的不團結,還文人相輕,充滿著讀書人的高傲,心想你憑什麼這麼紅,像我憑著一股熱誠做這個企劃,想把大家凝聚起來,團結起來,但很多人心中想著「你在圖什麼」「靠別人來成就自己」,所以鼓吹要團結的人,熱情往往都撐不久,又會回復單打獨鬥了。
馬:想到這我也很惆悵,我也曾拿熱臉去貼人家冷屁股,但後來你發現沒,善於合作的都還健在,那些不合作的,都消失了,很簡單的道理,你光靠自己能撐多久,你不去多跟別人交流,不去激盪出一些火花,自己的熱情、故事或梗總有一天會用完,你都一直「出去」(output),沒有東西「進來」(input),你的創作能撐多久?
暢:知我者馬克,希望我們的用心良苦能被更多人理解。
[第四題] 部落客是否需要經紀人,該如何尋找,如何分工?
馬:好難,我運氣好,因為我創業partner就變成我經紀人(Rebecca),我覺得一定要彼此的信任,還有創作者願意大方分享。當初我發現「馬克」好像有點機會時,我就說服她來幫我經紀,而我說服她的條件是「馬克」分一半給你,所有的獲利分一半給你,我站她的角度去想,因為我就是馬克,如果我紅了,我拿翹怎麼辦,所以我跟Rebecca說我們來簽合約,把馬克的brand簽給公司,然後公司的股權我們一人一半,我還讓她掛公司負責人。有的人會說,一半很多,這樣會不會很不公平,因為我等於馬克,客戶都是自己送上門來,其實不是,我是因為有了她才可以專心創作,我才可以做我自己喜歡的事,我並不擁有馬克的brand,也因為這樣,我才可以吸引到專業的人進來幫我,這個logo是註冊給公司的,這個brand就是公司。
暢:你真的很願意分享,在創作界50%真的很大方。
馬:假設我自己做可以做100萬,但如果她加進來可以做到500萬,那一半還是比我原先的多,很多創作者也沒這概念,他們就會兩頭忙,讓一些不感興趣的事打擾他們創作。我想在圖文創作的世界,我應該是在做對的事,我們第一次就簽了三年,最近又續了三年,一定要有專業人才,才能把事業做大,但台灣缺乏這樣的專業,如果你能找到一個業務傾向的人,讓他信任你,你信任他,就可以考慮讓她當經紀人。之前我們也考慮去經紀其他部落客,但發現很多部落客是不信任經紀人的,也不願意配合,會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就沒有找別人,專心做馬克。
暢:部落客和經紀人中間會有什麼磨擦嗎?
馬:當然有,我和Rebecca也超多磨擦的,她有她的看法,我也有我創作者的堅持,但也因為這樣,我們較有全面性的考量,做出來的東西或決定,犯的錯才比較少。
暢:經紀人除了找客戶跑業務外,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馬:大部分是跟錢有關的事務,例如準時跟客戶收錢,哈哈,創作者不喜歡和錢有掛勾,所以這方面就很難為情,但經紀人去要錢天經地義,要他們去當”壞人”。其他像是策略聯盟,異業合作,找配合廠商,也會幫我發想內容,總之很多事情在忙。
暢:如果有人想跳過她直接找你,你怎麼處理?
馬:這難免的,但我會說按照合約要找經紀人,也許會得罪朋友,但真正的好朋友一定會理解的。
[第五題] 圖文部落客的重點在哪,為何有些畫工一流卻始終不紅?
馬:故事和內容,沒有別的。現在畫工一流的人太多了,但故事才是靈魂,你的題材一定要和大家不一樣,主題不一樣,說故事的方法不一樣,畫工真的不是重點,重要程度應該排在…第六、第七名吧。
暢:那前面五個是什麼?
馬:喔,那你要讓我慢慢想,哈哈哈,第一絕對是故事,再來要了解網友、跟他們互動,才能投其所好產生共鳴,另外你的口吻,同樣的題材你要怎麼說,再來行銷也很重要,這些都是在「技巧」之前的,很多證明啊,你看喜洋洋,海綿寶寶、蠟筆小新、南方四賤客啊,他們都不是畫工精緻,都不是走精緻漂亮美觀的,卻都是以故事取勝,所以畫工一流絕對不代表什麼。
暢:你說要跟別人不一樣的東西,你認為現在圖文還有哪些機會?
馬:你要自己觀察,當初做職場就是我觀察到有市場空缺,我也順利把他填滿了,我認為現階段「圖配文」是現在較容易被大家接受的閱讀方式,因為facebook改變了讀者習性,他們不太想看太多的文字解說,以主題來講,我覺得兩性是目前的空缺,有兩性的寫手,但並沒有兩性的「圖文作家」,以簡短文字配一張圖來呈現。我計畫明年會創造一個新的人物,目標族群是輕熟女這一塊,這角色也許會出自馬克的世界,但會完全由女人來主導,我會分享說故事的方法和經驗,用馬克來抬轎,但創作者會是一群女生,因為我不可能比她們懂。目前口吻、風格都還沒定,但我們會去偷師目前文字部落客的內容,擷取好的,避免壞的,會先用臉書操作,呈現的方式可能就是一段文字配圖,會不會成功,最多半年內就會見真章了。
暢:非常期待。
[第六題] 「改編歌詞」而爆紅是有心還是無意,還有哪些可能是「爆點」?
馬:一開始是無意的,後來因為反應不錯就變成有心了,因為大家都要看新的東西,所以我嘗試跳出文字或圖像,來試著改編歌詞用唱的方式,第一次做大家覺得很有意思,很好玩,但再推就沒意思了,就要再找其他的方式,例如代筆部落格也是一個企劃,現在我看到臉書閱讀時間短,刷新時間又快,又得繼續變,創作者必須配合網路的變化,去不停的求新求變。我希望可以做一首馬克自己的歌,但要花更多的時間,我是認識很多人才,但人才怎麼用,怎麼讓大家有熱情、大家有時間可以配合,又可以有錢讓大家賺,而且人才都不好用,人才都很怪的哈哈。
暢:有沒有你很想做的,他也許是另一個爆點?
馬:其實我很想改「相聲」,把《那一夜我們說相聲》裡面所有說話的架構、橋段、文字全部改編,kuso成上班族有感覺的關鍵字,我想有人kuso時事、電影、歌曲,但從來沒有人改過相聲,腳本寫好後再找人來錄音,原汁原味的念一遍,就跟真的說相聲一樣,一定很好玩,肯定會爆紅。
暢:這段可以寫出來嗎?這點子會不會怕人拿去用?
馬:沒關係,如果有人能做出來我也很佩服他,可惜我現在真的沒時間,不然我有信心可以破解,我也想為台灣的創作做點事情,如果我能把這相聲kuso做出來,一定會爆紅。
暢:真的特別,也是一件很有挑戰性的事。
馬:我若能把這相聲弄出來,那一定很有意思,這其實呼應你的問題,有心要加入戰局的人,你就要做這類特別的事情,要找出人家沒做過的東西,才能引起注意,你不能再去做別人做過的事,你看到馬克紅,你也想做職場,但這坑已經被馬克佔住了,你要超越馬克,你必須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才能比馬克強,那並不容易,一定要挑戰難的、有創意的事情,才有可能被注意。
[第七題] 圖文部落客的最高境界是否「角色授權」,請談談你的情形、廠商配合方式等等?
馬:創作不外乎是文字、音樂、圖像,我覺得圖像創作者的主要獲利來源就是授權,而且他是最省力的,只是你前面的力氣要花很多很多,圖像授權比你去賣周邊商品,要上架、包裝、出貨什麼的輕鬆多了。文字可以出書,但不能做商品,但圖可以出書,也可以商品化,授權又省力又快,現在馬克比較大的收益是圖像授權,包括統一牛奶,波蜜的茶品,看上的也是馬克的角色、故事、個性,這些都是圖文作者獨天得厚的優勢。
暢:授權是直接跟廠商談,還是透過廣告公司,通常授權就是買幾張圖嗎?
馬:他們會買圖片的使用權,所有網路上現成的馬克圖,看你要用一年或半年,我們就會寄高清的圖給你,如果要針對你做客製化創作,就要再收一筆錢,你用的圖要給我們看過,不能拿去濫用破壞馬克形象,而且該圖只能用來行銷宣傳之用途,不能商品化,如果你把他「商品化」,就要另外算,代言費、授權費、使用地區、物品等等有很多規範和細節,這點問我經紀人會比較清楚,她才是專業的。
[第八題] 對於部落客進軍大陸的建議及策略?
馬:人說去大陸有「三本」,本人、本錢、本事,網路創作者一定要接近民情,本人不過去怎麼會了解民情,你必須聽得懂在地的語言,了解他們在乎什麼,如果沒有本人去,就不用談了。本事包括你到了那邊怎麼開始,該怎麼做,怎麼累積當地人脈;本錢就更不用說了,前面就看你有多少錢可以燒,但夠不夠燒,在燒完之前能做出什麼來。微博一定要玩,現在大中華地區有我的line貼圖,官方帳號每天會推播我的圖,最後有附上我的微博連結,希望明年我過去前能打下一點基礎。想去大陸的話,所有的一切都要「從頭再來一次」,跟網友打交道、回留言、互動、搏感情等等,台灣經驗帶過去能用的其實不多,一切都要在地化。
暢:聽起來好累,一定要過去嗎?
馬:光用想的「可見的痛苦」就已經很痛苦了,以後過去後一定還有「不可見的痛苦」,到底會怎麼樣我不曉得,最近也在談創投,也是不確定的因子,但為何一定要過去呢,因為他們市場是我們的五十倍大,台灣市場感覺越來越艱難,這兩年存下來的錢,可以讓我們去試試看,反正就賭了!
[第九題] 為何不獨立架站,搬至痞客邦後人氣是否有影響?
馬:獨立架站牽扯到其他更專業的東西,一來沒時間,二來成本很高,圖文部落客會更傷,尤其我還有提供大尺寸桌布下載,我曾經把連結換到外面去測試看看,監控一下,當月我就多近萬元的頻寬費,很恐怖,所以就一直留在BSP。我從無名搬到痞客邦之後,站方也從來沒有理過我,我想應該很吃緊吧,該付的錢我都有付,不想讓廣告出現也要付錢,我也照付,因為廣告實在有點擾人。廣告拿掉後,我也不能放Google了,反正無所謂,我一直都沒有放Google。
暢:像你這種等級的部落客搬去痞客,我認為表面上不能拒絕你,但私底下應該不太歡迎你吧,畢竟你會吃掉他們太多頻寬成本,而且現在的部落格市場他們沒有市佔率的考量,所以少幾個大咖也沒差。
馬:我完全理解,但現在全心全意在痞客邦發圖文好像不多,會不會是他們也沒用心在經營旗下的部落客關係,跟無名比較,我希望痞客邦可以多做點事,讓使用者對部落格平台更有信心。
暢:一直以來台灣部落格產業就兩隻腳在撐,無名這條已經斷了,現在就剩一條腿,一條腿能撐多久我不確定,但一定會給人站不穩的感覺,但我是沒這麼悲觀就是,畢竟痞客還是台灣第五大網站,就看背後大金主多重視台灣市場囉。
[第十題] 請問你現在靠部落格的收入面向有哪些?可否透漏現在每月的部落格收入?
馬:廣告文、出版、代言、圖像授權,周邊商品,演講,圖像授權占了六七成,其他加起來就三成,廣告文花我太多時間,我都當「廣告」在做,哈哈,不划算。我們去年的營業額約有一千萬,但有七個員工要養,接下來的計畫會多些商品,自己找工廠配合,馬來西亞、新加坡的出版也有成長,出版這塊也會繼續經營。
[第十一題] 有何其他想跟後輩部落客說的注意事項?
馬:差異化,你一定要跟別人不一樣,你今天看了我的模式,但你就算照著我的路走,你也不會變成馬克,還有要謙虛,要懂得換位思考,站在別人角度想事情,要去想網友要什麼,平台要什麼,客戶要什麼,你得「換角色」去看,你的東西才會成熟,如果都是以你的角度去看,你就一直一樣沒變化,會很無趣,網友就去看新的了。
暢:我想到有一次你的老闆造型太像希特勒,得罪了以色列人員,後來怎麼解決?
馬:我也很意外,不過我們問了很多老外,他們都覺得這不妥,所以我想如果以後馬克要國際化,這角色真的就不行,所以我就改了,跟外交部去了一趟以色列大使館,改過後第一個看的人就是以色列辦事處代表何璽夢女士,她很滿意,還合照喝咖啡,雖然有金錢上的損失,但我有這個案例,以後國際化的路上就不會再犯這個錯誤。我覺得創作者也許會東抄西抄,你不知道哪個創作會冒犯到別人,所以就要更小心,就要想更多,盡量把闖禍率降到最低。
[後記]
馬克雖是大師,為人卻非常親和有禮,而且願意無私分享,經驗豐富的創作者加上專業的經營團隊,「部落格」的戰場對他們來說太小了,希望他們明年能夠成功挑戰更大的事業版圖。誠心的祝福。
想認識更多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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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馬克的時間和分享!十分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