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篇是要寫給社會大眾,尤其是那些傳統人士看的,他們站在網路外面來看我們,常會誤以為「部落客」等於「網路寫手」,其實這很正常,就像我們會以為很多報社的記者是真有其人一樣。網路是最匿名的媒體,也因為它可以匿名所以它成長快速,究竟是網路幫助匿名成長,還是匿名幫助網路成長,若硬要選,我反而會選擇後者,因此「匿名」是網路的一部分,不可或缺、難以切割、永遠無法杜絕的一部分,如果你同意這個事實,你會繼續同意另一個事實:「躲在陰暗處的匿名寫手永遠都會存在」,我從做網路的第一天就開始存在,而且我保證一直到我做網路的最後一天,他們一定也不會消失。「他們」是網路的一份子,就像大象上的寄生蟲一樣,洗的了一時,洗不了一世,請您相信我,這絕對不是什麼政策法令能改善的事情,這是一種「物競天擇」的自然結果,英文叫做Survival of the fittest,中文叫做「適者生存」,你不需要是生物學家,也應該知道寄生蟲是生命,也必須要存活下去;同理,你不需要是商業大師,也應該了解企業為了生存下去,他們自會「找到出路」,有洞就鑽,見縫就插,依附在強健的宿主身上,用盡一切方法存活下來,而「網路」正是這些寄生蟲的一個大洞,可匿名、無國界、成長快速、營養豐富,你看多少企業因網路起死回生,每一個網路大浪總可救活一些企業,殊不見多少企業因為「電子商務」或「Facebook」的興起而逆勢成長,而這些跟網路寫手有何關係呢,當然有很大的關係,因為每一個「大事件」的發生,就會被很多的寄生蟲快速填滿,台灣要立法處罰網路寫手,大部份是在論壇,但他們可知道Facebook上也有很多寫手,說不定還是最多的,為什麼不先去制裁Facebook呢?先去把那些玩殘Facebook的業者和廣告主逮捕歸案呢?
寫手就像寄生蟲,這些生物是沒有靈魂的,他們拿錢辦事,代操者交代什麼就辦什麼,代操者也是替廣告主辦事,也是金錢奴而已,廣告主下了命令,讓代操者決定如何製造輿論,而最簡單、有效率的方式就是雇工讀生來製造內容,搜尋引擎及網頁製成都是機器,他們無法分辨真偽,你知道電腦和人腦最大的不同嗎?以前我會說人腦會分辨,但真是如此嗎?至少台灣政府不這麼認為,他們覺得網民的頭腦不太行,不懂分辨內容的真實性,所以要嚴加控管,甚至每字每句都要審查,你可知道一旦政府以保護人民為由,可以合法做出一切他們想做的事,看看美國,想想台灣,再想想中國…扯遠了,回來部落格。
部落客的調性基本上和寫手完全相反,部落客要大打個人品牌,要高調、要浮上檯面、要交友廣闊,深怕別人不知道你是誰,最好是寫出來的東西讓人一看就知道是你寫的,這叫努力寫出個人風格,最怕人家不知道是你寫的,超怕的!另外,部落客也不是金錢奴,不是你給錢叫他寫你好話,他就會照辦,因為他們有自己的信譽要顧,自己的粉絲要養,他不會為了一個爛東西,拿你幾毛錢,而把自己辛苦累積起來的信用毀於一旦,case那麼多,還差你這個嗎?部落客要的是產品好,錢其次,可以講真話,可以展現自我風格,可以討好粉絲,可以將好名聲讓更多人知道,你覺得,以上這些是寫手們會在乎的嗎?當然不是,寫手們必須聽話、要按部就班、要簽保密合約、要小心切換帳號以免穿幫,拿幾分錢寫幾句話,工作時寫一堆罵HTC的話,下班時自己用的就是HTC手機,沒辦法,工作嘛。
把「部落客」和「寫手」劃上等號,我認為是一種嚴重的汙名化,部落客怎麼可能或願意只當寫手呢,部落客都是光明正大的開誠佈公,自己寫過的東西自己要負全責,有時還因為「講實話」被廠商告,每天要陳述自我觀點,要想不同的梗來滿足讀者,而且、而且,還不一定有錢!部落客何必這麼辛苦呢?就是因為長遠的品牌打造,展現自我獨有風格,傳達與眾不同的觀點,帶給網路最新最快的資訊,如此充滿強烈自我意識的一群人,怎麼可能會淪為沒有靈魂的寫手呢?Ridicul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