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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來信:一般大眾對部落客認知之討論-天下為暢

學生來信:一般大眾對部落客認知之討論


Dear 于老師:
 
目前我已經辭職了兩個多月了,這段時間來除了整頓生活、設計部落格新名片、思考寫文題材以外,同時我也跟許多朋友或是新認識的人,分享「我想要當部落客、專心經營自己部落格」的訊息。
 
這些朋友背景不一,都不太瞭解部落格經濟是如何在運作,但是都肯定臉書粉絲團對於他們工作提供的幫助與宣傳效果,卻對部落格廣告文、部落客抱著誤解與反感。對我來說這真的是非常詭異的事情。一樣都可以在網路上有點閱率、號招力、影響力,為什麼部落格廣告卻被那麼多人討厭?
 
以下是他們對部落客的認知:
 
1、部落客不是都很假,拿錢寫文章嗎?
2、部落客不是很多都騙人嗎?
3、部落客收入很少、很不穩定吧!
4、你的讀者會流失呀!風險很高
5、部落客都太商業化了!
 
通常我聽到以上幾種反應,我就不會白費力氣講許多理由說服他們了,因為我的理解和他們完全不同,解釋起來實在太痛苦。除了像老師你或那些已經是知名部落客,或是有在經營自己的部落格的人,我身邊大多人都不認為「部落客是一個正當、有前景、有未來、賺得到錢、有社會地位與影響力」的職業。但是我認為成功的部落客職涯發展涵蓋了以上的價值,因為有影響力的人,對這個社會可以付出的事情是很多的。
 
請問在經營部落格時,目標群眾是否就鎖定於擁護自己的讀者?
當社會一般大眾對於部落客、部落格廣告的誤解越來越擴大時,會不會阻礙走部落客這條路的發展呢?
當部落客的負面新聞越來越多,老師你怎麼看待這種誤解的趨勢呢?
 
當馬克開始代言保健食品、出現在產品包裝上,奈奈一本書接著一本書出、女王辦活動辦到澳門去,一般人對於部落客的觀感也越來越有自己的想法與意見,整體來說,就算他們討厭部落客,是不是也是一件好事呢?
 
謝謝老師!
 
以上為真實來信內容,已獲提問者同意公開我的回答給疑惑者參考。
 
文字的傳遞從印刷品到數位化;音樂的傳送從黑膠唱片到CD再到 iTunes;如果你有follow我的文章,你應該就知道「部落格」「部落客」這些也是類似的科技進化,讓你較方便打造「個人媒體」而已。「音樂」「文字」「個人」的「本質」並沒有變,變的是「儲存、呈現和分享」的方式。
 
1996年,我在Geocities申請了一個帳號,寫HTML建構了一個個人網站,當我要更新網站首頁內容時,我必須用記事本打開index.htm檔案,改他的HTML然後用56k撥接上網,用CuteFTP這個軟體上傳到ISP空間,然後用我的Netscape瀏覽器開啟,看看網頁會不會跑出來,如果不會跑出來,我就必須去找出HTML的bug然後再試一次。那個時候做網站,這是唯一的方式,你必須要懂得HTML、使用FTP軟體、有ISP給你的免費空間,然後跟你的Geocities帳號做連結。
 
之後出現了FrontPage、Dreamweaver等所見即所得軟體,讓人不用寫程式,只要會用Word就會做網頁,不再需要會寫HTML,加上各大ISP都有免費空間,很多人開始架構自己的個人網站,縱使大多數的都很醜。約在2000年,「做網站」有了一次大跳躍,現在連「空間、檔案、上傳」這些概念都不用懂,只要你會打字,你就可以去PCHOME個人新聞台申請個帳號,從此在「網路上寫東西」變得更簡單,誘出更多人來寫文字。在2003年,這種網路服務進化,還有個正式名字,在台灣叫做「部落格」,因為網路的進步,現在不止可以放文字,連照片也可以放,於是又誘出更多放照片的人,有些照片很好看,於是更多人看,感覺「上網」變得更好玩,有的人負責放上來,其他的人負責看下去。
 
「網路」在橫軸上衝破了early-adopter,開始得到大眾的注意,於是「部落格」這個字被大量曝光,寫部落格的網友被稱之部落客,有些人紅了,就強化了部落格的功效,感覺當個「部落客」很威、很新潮、很網路、很文青、很像是一種全新的身份,但要如何得到這個新身份呢,很簡單、門檻超低,你只要去無名小站按幾個鈕就有了。
 
我說古,是因為要你搞清楚,「部落客」不是什麼偉大的身份、特殊的族群、或刻板的個性,部落客的本質就是「人」,既然是人,它就一定會有好人、壞人、嚴肅的人、豁達的人、斤斤計較的人、隨便的人、有錢人、窮人、守法的人、無恥的人、道德魔人、正面的人、悲觀的人、讚美別人的人、喜歡抱怨的人、不講信用的人、裝熟魔人、俊美的人、見不的光的人、真材實料的人、虛偽的人、聰明的人、笨人、誠實的人、清高的人、跟廠商配合高的人、視賺錢為仇惡的人、主動積極腳踏實地的人、主動積極分享在家自動賺錢系統的人、嘴巴說不要身體倒很誠實的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短視近利的人、不急著吃棉花糖的人、喜歡你的人、討厭你的人、原本喜歡後來討厭你的人、原本討厭後來喜歡你的人,關於人的種類,以下略過十八萬種。只要你是人,你都可以去無名小站按幾個鈕成為「部落客」。
我想,我已經回答了上述所有的問題。
 
對於那些覺得我這答案太空靈的人,以下是我具體的問答:
 
Q:部落格經濟是如何在運作?
A:一個合法的市場要成型、接著成長,必須要有三個條件:供需關係、行情共識和透明化。目前供需關係是確定的,廠商有大量的網路行銷需求,部落客也有大量的接案機會,而且關係會越來越緊密,因為慢慢的,市場會淘汰不適者(廠商和部落客),剩下的供需雙方會漸漸達成共識,來到一個行情價的範圍,當這個共識越來越大,市場就會變得透明,然後這個經濟體就開始穩定發展了。目前廠商方、和部落客方不適任者還非常多(…唉,那些人),我們必須耐心等待他們的出場,然後剩下的就會開始快速成長。
 
Q:為什麼部落格廣告被那麼多人討厭?
A:誰?誰討厭?至少我不討厭,我大力支持。我覺得那些討厭部落格廣告的人,應該生性就討厭很多東西,其中包括了他們不甚了解、也不想花時間去了解的部落格廣告,你知道,有些人天生有惰性,然後對於未知的東西,他們就用「逃避」「抗拒」「討厭」來自我安慰。
 
Q:部落客不是都很假,拿錢寫文章嗎?
A:這是兩個問題。是不是都很假?是的,有些人是很假,那被歸類成上述「虛偽的人」。拿錢寫文章?應該的,不是嗎?你叫蔡依林免費幫你拍個廣告看看。
 
Q:部落客不是很多都騙人嗎?
A:這廠商真倒楣,找的人都是上述「虛偽的人」。
 
Q:部落客收入很少、很不穩定吧!
A:有些藝人也不穩定,三餐都吃泡麵,我為什麼會知道呢,因為當他終於熬出頭、年收千萬的時候,媒體都在報導他。我說了第八十次,部落客等同於網路上的藝人,只是「出道」的管道不同而已,在現在及未來,擁有個人媒體這一「道」,才是王道。年收千萬不是夢,你一定要相信。不相信?想想彎彎和九把刀。朝這個目標去前進、去盡力,也許妳最後會很失望的年收百萬而已。
 
Q:你的讀者會流失呀!風險很高
A:職業運動員的生涯通常最多只有20年,一個藝人的生涯大概也是20年,一個政客最多10年,以上都是需要粉絲和實力的職業,縱使你再厲害再有魅力,粉絲也一定會流失,但若是你的(個人)品牌是有魅力的、能有效的取悅別人,增加的速度一定比流失快,所以你要樂觀的去想說,會流失又怎樣,也會增加啊!
 
Q:部落客都太商業化了!
A:錯,剛好相反!我認為現今的部落客都太不商業化了,都太有人性和義氣了!你想知道什麼叫做商業化,你去問問Yahoo等大網站的廣告業務,他們會非常樂意、誠實的demo給你看。至於部落客廣告,如此有效、又如此人性化,有時還免費幫你寫文ㄟ,趁現在他們還沒被我洗腦之前,趕快享受他們的彈性化吧。
 
Q:部落客不是一個正當、有前景、有未來、賺得到錢、有社會地位與影響力的職業
A:說這話的人要求好高,符合上述條件的職業應該只有總統吧?喔不,總統不一定有前景,甚至還不一定正當。你們想聽我談談「如何選職業」嗎?not today。不同的人適合不同職業,當你了解自己能力、了解網路、又了解部落格經濟的時候,你自然會知道這適不適合你。對我來說,以上皆是。
 
Q:在經營部落格時,目標群眾是否就鎖定於擁護自己的讀者?
A:對,不喜歡妳的人有很多原因不是因為你,而是出於他們自己,或是根本沒有原因,討厭你還需要原因嗎?所以你不需要浪費時間去討好他們,把這些時間拿去照顧喜歡妳的人,讓他們更喜歡妳。這樣想吧,不喜歡妳的人在這個宇宙裡,注定不是妳的菜,宇宙為了妳好,好心的安排了他們不喜歡妳,讓妳和她可以都舒服的活下去,何必對抗宇宙呢。如果妳本身不做虧心事,或主動激怒別人,自然會吸引和妳心意相通的人。另外一方,如果妳真的不喜歡某個部落客的言語作風,那就不要follow她吧,何必花時間去討厭她呢,去看那些妳喜歡的人,讓宇宙慢慢的物以類聚吧。
Q:當社會一般大眾對於部落客、部落格廣告的誤解越來越擴大時,會不會阻礙走部落客這條路的發展呢?
Q:當部落客的負面新聞越來越多,老師你怎麼看待這種誤解的趨勢呢?
Q:一般人對於部落客的觀感也越來越有自己的想法與意見,整體來說,就算他們討厭部落客,是不是也是一件好事呢?
A:上述三題問的一樣,我們以電視為例,某商品請了藝人來代言,然後藝人拿了錢不實代言,結果會怎樣呢?結果是傷害了該廠商、商品和藝人的信用,在「明眼人」的觀感中,下次就知道了,但並不會影響他們對於其他明星的信用、或對其他廠商的信用。一樣的情況,那些具有「負面人格的」部落客做了一件壞事,連帶影響了整個生態圈,但對於「明眼人」來說,她的態度會是對事、對人,但不會對「市場」。此外,那些成功、順利執行過部落客廣告的廠商,知道成效有多好,知道誰是配合度高又有效的部落客有哪些,他們每一次的廣告都是一種過濾,把不好的剔除,把好的留下來。那些不喜歡做部落格行銷的廠商,一定是有不好的經驗、或是沒效的執行,原因可能是自己沒sense、不明確的行銷目的、不了解合作部落客的特質和原則、或是根本不尊重部落客,根據宇宙的物以類聚原則,她們吸引到的部落客正是那些沒有sense、不會行銷、原則亂變、拿了錢打混的、具有負面人格的合作夥伴,負負怎會得正?雙方經驗當然都不好。
這些廠商討厭部落客,不喜歡做部落格行銷,那是因為他們不會,或找錯了中間人和部落客。這些部落客不喜歡廠商(連帶的合作經驗),那是因為他們尚未真正了解、或願意去了解其中的生態。這種現象是一個市場趨向成熟前必然會發生的,如果她們擁有正面的人格特質,用開放的心態來適應市場脈動,他們會改變、會因教育加經驗而有所改善,若沒有,則他們會被市場淘汰,對於市場中的供需雙方來說,是好事。重點我也說過,只要這東西有魅力有效,增加的速度會超過流失的速度,市場就會穩定的成長。
 
最後:部落格(個人媒體)經濟要成熟,三個條件的後兩者,「行情價」和「透明化」可以更好,有機會的話再來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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